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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甘肃积极探索保险业服务“三农”的新思路、新办法,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订单农业保险和大田农作物保险试点工作,尝试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以分散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中的风险,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吉林地区“三农”实际状况, 开发出玉米、水稻种植成本保险,承保因旱、洪、雹、风灾造成的参保农户生产成本损失。每公顷玉米和水稻的保险金额分别为3000元、4000元,保费为300元、320元,其中40%的保费由农民自筹,60%由省政府予以补贴,降低了农民的缴费难度。平年或小灾年份,当赔付额度不超过农民自筹保费时,公司将差额部分拨付给政府或有关部门,作为保险专项基金,用于下一年农民自筹保费补贴;大灾年份,公司最高赔付额度不超过农民自筹保费的2倍。
为推动大田农作物保险的开展,保险公司分别与桦甸市政府和舒兰市农业局签订了保险试点合作协议,投保人分别为桦甸市政府和舒兰市农业局,被保险人为参保的农户。桦甸市政府和舒兰市农业局分别组织各乡镇政府及村、屯的村民自治组织以及各乡镇农经系统人员开展保险宣传、组织农户投保,出险后以投保人的身份上报出险情况、代表农户索赔。
甘肃省高台县以“市场+龙头+基地+农户”的产供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方式为依托,大力发展棉花种植,带动农民增收4704万元,成为当地农民重要的经济来源。为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农民增收,自2003年以来,人保财险高台县支公司采取“企业投保,商业运作,农户受益”的订单农业保险模式,以棉花公司为投保人,承保农户因风灾、低温和晚霜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每年承保棉花种植面积1万亩,保费收入12万元,承保风险600万元。从2003年承保以来,保险公司累计赔付14.36万元。
深圳之窗/曹雪 |